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五十一条已修改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进行物业装饰装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规定的装饰装修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