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第四章 纠纷解决组织建设第六十一条有效各区应当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整合行政、司法、调解、保险、鉴定等机构的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应当在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纠纷集中的领域,推进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