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各区应当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整合行政、司法、调解、保险、鉴定等机构的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应当在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纠纷集中的领域,推进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