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第四章 纠纷解决组织建设第五十八条有效鼓励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通过互联网等新型沟通方式调解纠纷,面向社会提供专业调解服务。鼓励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探索建立网络消费以及其他新兴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开展网络消费以及其他新兴领域纠纷调解工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