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第二章 纠纷解决途径/第三节 行政调解与行政裁决第三十六条有效行政机关可以通过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或者法律意见,作为当事人协商的依据,促使其达成和解。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