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古城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工程建设的,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建设、规划、文物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