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省、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机构负责预算草案审查的具体工作。省、省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负责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并负责预算监督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