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第六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与批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后,作出是否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政府应当按照预算调整决议执行,并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中予以说明。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