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