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章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鉴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