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适用本条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以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等方式筹集资金,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