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