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公安、监察、财政、人事、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林业、卫生、民族宗教、工商、规划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