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州、县、市林业局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本辖区内的林业工作。乡镇林业站是管理和指导林业生产建设的基层组织,受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根据县、市林业主管部门授权行使相应的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