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一次本条例实施情况。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