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对决定给予救助的,应当对被救助人、救助资金等在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