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