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一条已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9月2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