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拥军优属条例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拥军优属工作所需经费。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