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和培育有关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