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健全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确定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