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营商环境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自贸试验区采用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实施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度,建立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机制,对信用等级低的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4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