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营商环境第四十五条已修改自贸试验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权利,受法律保护。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在监管、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方面享有公平待遇。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4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