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文物保护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