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其志愿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