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根据本条例指导、协调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