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规划第十五条已修改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涉及居民搬迁、建(构)筑物拆除、土地征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征求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