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寺院的财务收支应当定期公布;重大财务收支应当经民主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寺院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