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寺院邀请国(境)外教职人员来访或者进行宗教学术交流、讲经传法,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