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商业中心、商贸集聚区、专业批发市场、商业街等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区域功能定位、服务人口、主导产业和空间资源等条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