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七条有效自治州、县(市)城镇规划委员会,负责城镇规划和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街重要建筑项目选址和设计方案的审查。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