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