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第二十六条有效下列房地产不得抵押:(一)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抵押期间的房产;(二)已办理房产所有权抵押登记,在抵押期间的土地;(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