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已废止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