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价格行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