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相应加大投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