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六章 管理和监督第四十五条有效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行政监察对象实施监察。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相关的行政处罚工作。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审计监督。监察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的方式、范围和条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