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应当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电话费、宽带网络使用费应当减半收取,有线电视、电表、水表安装应当按成本价收取。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