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区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单位通过直接融资等方式筹集转化资金。经批准,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开发型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可筹建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向社会筹集成果转化资金。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