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的社会科学普及,是指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活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