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关市、县公安机关可以在边境通道、省际通道设立毒品检查站,加强毒品查缉工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