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得滴漏、流淌、抛洒任何物品;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装卸货物、上下乘客。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