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科普教育。科学技术协会、教育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组织青少年开展科技发明、科技竞赛和科普教育活动,举办青少年科技夏令营、冬令营等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