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