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