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修改后,应当自规划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基本农田保护期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期相一致。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