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设立风险投资资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科学技术创业风险投资领域,扩大风险投资规模。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