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第三十条已修改利用财政性资金建立的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应当建立科学技术资源共享机制。鼓励、支持其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对外开放,向社会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实现科技人才和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