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章 农业和农村科学技术进步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创新农村科学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