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企业技术进步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企业的科学技术资金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绩效、人才团队建设等纳入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