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企业技术进步第十九条已修改企业应当鼓励员工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技能,开展发明创造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对取得成果的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